为认真做好学生及教师申诉处理管理工作,规范申诉处理程序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保护师生权益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。根据学校管理要求,决定成立土木工程学院申诉管理组织,明确相应职责,进一步完善师生申诉管理。
(一)成立学院师生申诉领导小组
组长:梁思婷
副组长:夏侯峥
成员:付振一、刘洋
组长直接领导副组长和组员开展申诉工作,并进行监控和督查。
(二)学院师生申诉领导小组职责
(1)全面负责学院申诉管理工作,将申诉管理纳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体系。
(2)认真接待、受理、调查、处理师生对教学工作申诉事件。
(3)受理、调查、处理申诉事件,并进行登记、分析、汇总,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归档。
(4)对受理、调查、处理申诉事件,及时向申诉人或被申诉人进行口头或书面反馈。
(5)定期对申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,约谈被申诉人,发现学院教学质量的薄弱环节,提出改进方案,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改进。
(三)申诉管理办法
1.接待申诉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,并认真听取申诉人意见,核实相关信息,并如实填写《土木工程学院申诉登记表》,如实记录申诉人反映的情况,必要情况下请申诉人签字确认。
2.接到申诉后,应及时向申诉人或被申诉人进行口头、书面反馈或约谈,了解、核实情况。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,督促相关被申诉人及时改进,并反馈给申诉人。
3.各教学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申诉管理小组开展申诉管理工作。
4.分院定期分析、梳理、通报各类申诉,提出处理意见。
(四)申诉方式
姓名 | 电话 | 邮箱 | |
梁思婷 | 15279018889 | 1095312166 | 1095312166@qq.com |
夏侯峥 | 17779019567 | 314036926 | 314036926@qq.com |
付振一 | 18827909201 | 767463368 | 767463368@qq.com |
刘洋 | 15697905106 | 273208173 | 273208173@qq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