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木工程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专项教研活动
发布者:土木工程学院发布时间:2025-01-06浏览次数:10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教育是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之基。” 在这一重要思想的指引下,2025年1月4日,土木工程学院举办了一场关于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专项教研活动。院长夏侯峥、副院长刘洋以及党总支书记梁思婷均参加了此次学习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这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。这部法律旨在规范学位授予工作,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保障学位质量,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实保障。学位法明确了学位的分类,包括学士、硕士、博士,涵盖学术学位、专业学位等类型。它对学位授予资格、条件、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,为学位授予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准则。在学位授予资格方面,高等学校、科学研究机构需具备相应条件,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,方可申请学位授予资格。学位授予条件强调学位申请人应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。具体而言,接受不同层次教育的申请人,需达到相应的学业要求、学术水平或专业水平。学位授予程序更加规范,从申请、审查到答辩等环节都有明确规定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此外,学位法还注重学位质量保障,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建立质量保障制度,加强全过程管理。同时,对学术不端等行为明确了处理办法,以维护学术的严肃性和公正性。这部法律的实施,将有力推动我国学位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发展,为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、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。我院将认真贯彻学位法的精神,不断优化教学管理,提升教育质量,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土木工程专业人才而努力。全院师生也将以学位法为指导,严谨治学,追求卓越,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!